煙囪內壁玻璃鋼防腐技術工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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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19-03-03 來源:
華億通高空
煙囪內壁玻璃鋼防腐技術工藝研究
第一章總則
1.總則
1.1 本技術文件適用于大型電廠煙囪防腐改造論述要點煙囪#3機側斜煙道防腐施工項目,它包括預制玻璃鋼平板、煙囪#3機側斜煙內部收口周圈開槽、原煙道內壁基層處理(原有防腐層拆除,基層打磨、填補、找平等)、用膨脹螺栓將玻璃鋼內襯板固定在煙囪#3機側斜煙內壁、內襯板拼接處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槽內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水平段內襯板拼接處采用3mm*50mm不銹鋼壓條收口,外涂玻璃纖維、樹脂包裹嚴實等。
1.2 本技術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及規范的條文。施工方應按照本技術文件要求的技術標準、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進行施工。
1.3 施工方如對本技術文件技術規范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明確提出,在征得業主同意后,可對有關條文進行修改。如業主不同意修改,仍以業主意見為準。如施工方沒有以書面形式對本技術文件的技術規范明確提出異議,那么施工方應完全同意本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
2.概述
2.1 工程概況
大型電廠煙囪防腐改造論述要點煙囪#3機側斜煙道原防腐層已磨損、剝離,斜煙道除地面局部防腐層外,其他大面積不復存在,結構層赤裸的暴露在濕煙氣中。煙氣系統不設GGH,排煙溫度較低,在運行過程中由于煙氣結露,產生酸液對煙囪的腐蝕。煙囪#3機側斜煙道原防腐層由于材料或施工工藝問題,沒有起到應有的防腐功能,腐蝕嚴重,尤其是頂部部分混凝土保護層已沖刷、腐蝕,鋼筋裸露,嚴重威脅到結構安全,斜煙道頂部穿孔的可能性非常高。因此需在煙囪#3機側斜煙道內筒壁增加防腐措施以保證煙囪的正常使用、運行。
2.2 工期要求
本項目施工工期擬定30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業主通知為準。
2.3 主要單項工程;
2.3.1 預制玻璃鋼平板;
2.3.2煙囪#3機側斜煙內部收口周圈開槽;
2.3.3原煙道內壁基層處理(打磨、填補、找平等)、用膨脹螺栓將玻璃鋼內襯板固定在煙囪#3機側斜煙內壁、內襯板拼接處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及槽內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水平段內襯板拼接處采用3mm*50mm不銹鋼壓條收口,外涂玻璃纖維、樹脂包裹嚴實;
2.3.4水平段內襯板拼接處采用3mm*50mm不銹鋼壓條收口,外涂玻璃纖維、樹脂包裹嚴實。
2.4 施工現場狀況;
2.4.1 電源
施工電源取自就近檢修電源箱,施工電纜由施工方自備。施工方在工程施工期間進行本工程用電環網的維護、運行、拆除、清理。
2.4.2 水源
施工水源位于工地附近,連接管道由施工方自備。施工方在工程施工期間進行本工程用水系統的維護、運行、拆除、清理。
2.4.3 道路
現有可通行的道路直通工程施工現場。
2.4.4 勘查現場
施工方應對工程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勘查。勘查應由施工方提出申請,經業主同意后統一安排,勘查現場所需費用自行承擔,勘查結果由施工方負責,安全由施工方負責。
第二章 工程范圍及標準規范
1.工程范圍及標準規范
1.1 工程范圍:預制玻璃鋼平板、煙囪#3機側斜煙內部收口周圈開槽、原煙道內壁基層處理(打磨、填補、找平等)、用膨脹螺栓將玻璃鋼內襯板固定在煙囪#3機側斜煙內壁、內襯板拼接處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內襯板拼接處及槽內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水平段內襯板拼接處采用3mm*50mm不銹鋼壓條收口,外涂玻璃纖維、樹脂包裹嚴實等,包括所有主輔材、腳手架等工作。
1.2 工程采用的標準、規范
施工方要依據相關的現行國家及行業各種規范、標準對本工程進行施工及驗收,具體執行的規范、標準要依據相關施工內容來確定。施工規范、標準或體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1.2.1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原勞動部1996年第3號令)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1.2.2 建筑工程施工與驗收的主要標準和規范,但不限于此:
《煙囪設計規范》GB50051-2002
《煙囪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工業建筑防腐設計規范》GB50046-95
《建筑防腐蝕工程及驗收規范》GB5021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1.2.3 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規范規程:
《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定規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05
《工業安裝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252-2010
1.2.4 電氣、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范、規程: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2006)
《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規程》(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9-96
《電氣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GL-5009.1-9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1KV及以下配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58-96
1.2.5 綜合類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及資料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64—2006。
《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DA/T28-2002
《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11822-2000
《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T10609.3-1989
《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DA/T28-2002
《國家檔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檔發〔2006〕2號文件
《建筑施工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3
1.2.6 業主在此聲明:
上述標準、規范及規程僅是本工程施工安裝的最基本依據,并未包括實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標準、規范和規程。實施中所用標準和技術規范均應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止時的最新版本為準(當相關標準發生抵觸時,以最新標準或設計文件為準)。
2.質量保證
2.1 質量保證措施
2.1.1 施工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質量目標,編制質量計劃,強化過程控制,明確各方責任。
2.1.2 施工方應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各級人員職責。
2.1.3 施工方應不斷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項目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1.4 施工方應配備完整的質量檢測設備。
2.1.5 施工方應細化質量目標,制定分項工程質量控制措施和創優措施并實施。
2.1.6 施工方應加強成品保護。
2.1.7 施工方應遵守業主的施工進度和質量管理規定,業主有權依據相關施工質量管理規定對施工方違反規定進行考核。
2.1.8 施工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新機具時,應先向業主提供相關有效證明資料,征得業主的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進口材料應提供中文說明,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2.2 控制質量通病的措施
施工方應遵守《電力建設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守則》,事先做好控制質量通病的施工措施。必須做好原材料和構配件的第三方試驗檢測工作,未經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在采用新材料時,除應有產品合格證、有效的鑒定證書外,還應進行必要檢測。原材料、構配件的試驗檢測必須堅持見證取樣制度。記錄、收集和整理質量通病防治方案、施工措施、技術交底和隱蔽驗收等相關資料。
施工中常見質量通病列舉如下:
2.2.1 略
3.性能保證
3.1 安全性保證
3.1.1 施工方應制定設備或系統運行安全保障調試方案或措施。
3.1.2 施工方應建立試運指揮機構,并明確機構下面的各個小組和組員的工作內容
3.1.3 施工方運行指揮機構成員要熟悉工作內容和方案措施,確保成員熟知自己的工作內容。
3.2 “三廢”排放及環境治理保證
3.2.1 施工方在確定項目施工的環境目標和指標,制定實可行的防止噪聲、固體廢物、大氣污染的措施時,除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工業企業噪聲標準》、《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法律、法規及規定外,還應基于以下方面考慮:
(1)目標應具體,指標應量化,包括對預防污染的承諾;
(2)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重大環境因素是制定目標和指標的基礎,應注意重大環境因素在管理上的連續性;
(4)應技術先進、經濟可行、符合實際,避免要求過高或過低的現象;
(5)相關方的觀點,如業主、周圍居民的期望和要求等。
(6)對于施工周期較長(半年以上)的施工工程,則應按照不同階段的重大環境因素,編制分階段的環境管理方案。
3.2.2 施工方排出界區內的排放物(如果有)應符合
(1)工藝尾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二級標準
(2)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 12348-90)Ⅲ類廠界標準
(3)《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執行表3標準
(4)《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J87-85)
3.2.3 若施工方排出界區內的排放物超標時,后果應由施工方全部承擔。
3.3 驗收規定及程序、考核
3.3.1 施工方在施工驗收時除應嚴格執行《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外,尚應按相關的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合同約定、設計文件及制造文件執行,各級質檢人員應對驗收結果負責。
3.3.2 施工項目必須施工完畢方可進行質量驗收。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施工單位應自檢合格,自檢記錄齊全,方可報業主、建設單位進行質量驗收。
3.3.3 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由施工單位通知業主及有關單位進行見證驗收,并完成驗收記錄及簽證;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見證取樣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承擔土建工程試驗、檢測的試驗室及承擔有關結構安全和功能試驗、檢測的單位或機構應具有相應資質。
3.3.4 單位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質檢人員通過目測、體驗或輔以必要的量測,并根據檢查項目的總體情況進行驗收簽證。
3.3.5 檢驗批項目驗收合格方可對分項目工程進行驗收;分項目工程驗收合格方可對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方可對單位工程進行驗收。
3.3.6 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按各檢驗批或分項工程的規定,對其檢驗項目進行全部檢查,檢查結果符合質量標準,該檢驗批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2)分項工程所含各檢驗批的驗收全部合格、分項工程資料齊全,該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3)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全部合格、分部工程資料齊全,該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4)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全部合格、單位工程資料齊全并符合檔案管理規定,該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3.3.7 當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經返修處理后能滿足安全使用功能的檢驗項目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無法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檢驗項目應經鑒定機構或相關單位進行鑒定,對不影響內在質量、使用壽命、使用功能、安全運行的可做讓步處理。經讓步處理的項目不再進行二次驗收,但應在“驗收結論”欄內注明,書面報告應附在驗收表后。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3.3.8 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應進行驗收:
(1)主控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沒有達到質量標準
(2)設計及制造廠對質量標準有數據要求,而檢驗結果欄沒有填實測數據。
(3)質量驗收文件不符合檔案管理規范。
3.3.9 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文件應做到數據準確,文件收集完整、齊全,簽字手續齊備,文件制成材料與字跡符合耐久性保存要求,符合檔案管理規范。
3.3.10 施工方如達不到本詢價規范質量目標或安全文明生產要求,業主有權依據相關規定對施工方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
4.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以完成所有竣工驗收任務并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為準。其中包括:
(1)施工方編制的竣工驗收資料按規定經審查合格并移交項目單位。應移交的檔案包括:可行性研究、任務書、設計基礎、設計、項目管理、計劃、投資、統計、管理、詢價報價、承發包合同協議、專項申請、批復。
施工:建筑施工(含竣工圖);設備及管線安裝(含竣工圖);電氣、儀表安裝(含竣工圖);財務、資產管理、竣工驗收等資料。
(2)工程結算經項目單位(或項目單位委托單位)及審計部門審核通過。
(3)工程交接證書已辦理。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5.1 施工方施工時應嚴格遵守和貫徹《中華人名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火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等國家和行業的法律法規。
5.2 施工方在安全健康管理方面施工方應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強化施工安全健康文明管理,提高安全健康與文明施工水平,確定嚴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證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
5.3 施工方現場施工時安全標志、文明施工標志、重點防火部位標志、緊急救護和消防緊急聯絡體制標志應醒目、齊全,具備現場安全設施標準化、文明施工所需的物質條件。
5.4 施工方應對施工區域進行鋼性隔離,并設立醒目的警告標志。
5.5 施工方應明確各級安全職責和工程安全控制重點;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要全面。
5.6 化工建設項目試生產結束后,中間產品呢、副產品、產品屬于危化學品的,應及時申請或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
5.7 施工方應嚴格控制工程用的酸、堿、油等可能污染環境的廢棄物,嚴禁直接排放到河流或土壤,必須經有固定的存放點。
5.8 施工方要確保所有安全設施、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并進行定期檢查,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特種設備(電梯、升降機、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防爆電氣設備等)在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使用證件后使用。
5.9 施工方要保證項目中所涉及的特殊工種人員(電工、電梯工、起重工、焊工、駕駛員等)都經專業培訓,并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格證上崗。
5.10 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現場環境或設備造成損壞時,必須進行及時恢復;對現場設備損壞引起重大生產事故時,應根據事故分析情況進行相應的賠償。
5.11 施工方應遵守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規定,業主有權依據依據相關規定對施工方違反安全文明施工行為進行考核。
第三章 技術與質量要求
1.施工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符合國家現行工程質量評定及驗收規范要求。
2.施工技術要求
2.1 防腐施工
由于煙囪已建造完畢,不能采用的整體玻璃鋼內筒(預先纏繞成為一定尺寸的玻璃鋼煙道段,然后運進煙囪內部安裝。),只能采用玻璃鋼板片拼接式內襯,安裝完畢后的內表面類似如下
拼接式玻璃鋼內襯的施工特點:
⑴、內襯在安裝就位之后,需要通過人工將樹脂、玻璃纖維填充到玻璃鋼拼接縫部位,這一操作需要在環境溫度≥5℃的環境中進行。
⑵、這一防腐蝕安裝方式,對于最后一道板縫密封施工要求很嚴,必須確保密封施工的完整性,否則會產生滲漏現象。
⑶、施工準備期要充分,需要預先在玻璃鋼制造廠制造出一定規格的玻璃鋼板片,然后才能進行實地安裝。
防腐施工方案
(1)、根據煙囪#3機側斜煙尺寸在廠內預制玻璃鋼平板;
(2)、煙囪#3機側斜煙內部收口周圈開槽;
(3)、原煙道內壁基層處理(打磨、填補、找平等);
(4)、在煙囪#3機側斜煙頂部及側面需內襯玻璃鋼部分間隔合適位置安裝膨脹螺栓;
(5)、根據用膨脹螺栓玻璃鋼內襯板固定在煙囪#3機側斜煙內壁;
(6)、內襯板拼接處現場采用樹脂、樹脂砂漿以及玻璃纖維填充;
(7)、水平段內襯板拼接處采用3mm*50mm不銹鋼壓條收口,外涂玻璃纖維、樹脂包裹嚴實。
(8)材料進場及檢驗
凡進入該工地的材料必須具有生產廠家說明書、材質證明書、產品合格證。消防器材還必須具有消防許可證。閥門及系統組件等按規范進行抽檢試壓,對于安裝在主干管上起切斷作用的閉路閥門,逐個作強度和嚴密性試驗,并且開啟靈活,鍍鋅管的鍍鋅層無破損。
材料進入現場經自檢合格后,及時填寫材質報檢單,進行報檢,經業主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進場的材料堆放整齊,規格、型號要分清,每一種型號的材料必須掛牌,注明規格、名稱、材質并建立臺帳,做到帳物相符,且保證收發手續完整。堆放中要注意防止鋼材彎曲變形措施。管道、管件、閥門等在搬運、安裝過程中要輕拿輕放,禁止扔摔等方式搬運。
4.建筑工程保修期
4.1 本工程保質期1年,保修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