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防腐技術措施
一、技術要求:
1、表面處理要求
1.1、金屬表面處理選用噴砂除銹,除銹率達到100%,無任何死角,舊漆膜處理完全,銹蝕清除干凈,金屬表面除銹等級必須達到GB8923-88 規定的Sa2.5級,即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鐵銹、涂層和附著物,任何殘留的痕跡僅是點狀或條紋狀的輕微色斑,鋼材露出本色。
1.2、表面處理選用噴砂除銹時,應根據SYJ4007-86涂裝前管材表面處理規范標準進行噴砂處理,噴砂清理過程中暴露的表面缺陷,應該以適當的方式打磨、填補或處理,表面粗糙為40-75微米(1.6-3.0密耳)。
2、防腐蝕涂料施工質量控制
防腐涂料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專業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控;防腐蝕涂料涂層厚薄均勻,不得出現較大的偏差,嚴禁有漏刷、透底現象;表面光滑平整,不得出現流掛、氣泡、砂眼現象;表面平整、光滑、防腐涂料外觀應、色澤均勻,嚴禁有色差、光澤不一致,防腐涂料應界限分明,避免相互污染。涂刷防腐涂料之后,應清除一切雜物,現場做到“工完、料凈、現場清”。
2.1、循環水管道
循環水管道內表面、電動濾水器內部管道、電動蝶閥及液控蝶閥及循環水泵等與海水接觸之外,考慮到含沙量大的海水沖刷,應采用抗磨性能較強的耐海水腐蝕專用涂料。2.1.1、底漆兩道,平均厚度大于80μm;中間涂層兩道,平均厚度大于160μm;面層兩道,平均厚度大于120μm;合計涂層總厚度不小于360μm,并用測厚儀驗收。
2.1.2第一道中間漆涂裝工作完成24h后48h內,必須完成第二道中間漆涂裝工作,要求第一層涂料和第二層涂料有明顯色差,避免刷涂不到位現象發生。
2.2、技術要求
2.2.1涂層性能滿足以下最低要求:
腐蝕環境 |
耐鹽水h |
耐濕熱h |
耐老化h |
附著力MPa |
海水 |
4200 |
4000 |
4200 |
≥5 |
2.2.2涂料品牌:優先選用進口品牌,如左頓、阿克蘇諾貝爾、杜邦等滿足技術要求的產品,或同級別油漆。
2.2.3涂裝技術要求參照國家新能源行業標準NBT 31006-2011 海上風電場鋼結構防腐蝕技術標準。
2.2.3.1 涂裝環境
a) 相對濕度大于85%及被涂基體表面溫度低于露點3℃時不得進行涂裝作業。如涂料技術要求另有規定,則按規定要求施工。
b) 施工環境的溫度和濕度應用溫、濕度儀測量,每工班測量次數不得少于3次。
c) 涂裝作業應保證周圍環境的清潔,避免未表干的涂層被灰塵等污染。
2.2.3.2 涂覆間隔時間
每道涂層的間隔時間應符合材料供應商的技術要求。超過最大重涂間隔時間時需進行拉毛處理后涂裝。
2.2.3.3 外觀
涂層表面應平整、均勻一致,無漏涂、起泡、裂紋、針孔和返銹等現象,允許輕微桔皮和局部輕微流掛。
2.2.3.4 厚度
施工中應隨時檢查濕膜厚度。干膜厚度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a) 所有測點干膜厚度的平均值應不低于設計干膜厚度;
b) 所有測點的干膜厚度應不低于設計干膜厚度的80%;
c) 80%以上測點的干膜厚度應達到設計干膜厚度的要求;
2.2.3.5 其他
防腐涂料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報請專業人員驗收并簽字確認,專業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控;
涂刷防腐涂料之后,應清除一切雜物,現場做到“工完、料凈、現場清”。
技術標準
1、NBT 31006-2011 海上風電場鋼結構防腐蝕技術標準
2、GB50046-2008 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規范
3、 GB50268-97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4、SY/T 4057-93 液體環氧涂料內防腐層鋼管技術條件
5、CECS 10:89 埋地給水鋼管道水泥砂漿襯里技術標準
6、GB 8923-88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
二、安全措施和質量標準
包括施工時的安全措施,以及施工、服務項目完成應達到的符合國家、行業、公司有關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
1、金屬表面處理選用機械除銹(噴砂)和化學除銹(丙酮),除銹率達到100%,無任何死角,舊漆膜處理完全,銹蝕清除干凈,金屬表面除銹等級必須達到GB8923-88 規定的Sa2.5級,即鋼材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鐵銹、涂層和附著物,任何殘留的痕跡僅是點狀或條紋狀的輕微色斑,鋼材露出本色。
2、表面處理選用機械除銹(噴砂)時,應根據SYJ4007-86涂裝前管材表面處理規范標準進行噴砂處理,噴砂清理過程中暴露的表面缺陷,應該以適當的方式打磨、填報或處理,表面粗糙為40-75微米(1.6-3.0密耳)。
3、表面處理選用化學除銹,必須保證節點處除銹等級達到機械除銹等級st3級要求。
4、底漆兩道,平均厚度大于80μm;中間涂層兩道,平均厚度大于160μm;面層兩道,平均厚度大于120μm;合計涂層總厚度不小于360μm,并用測厚儀驗收。
5、第一道中間漆涂裝工作完成24h后48h內,必須完成第二道中間漆涂裝工作,要求第一層涂料和第二層涂料有明顯色差,避免刷涂不到位現象發生。
4.3腳手架技術要求
4.3.1腳手架搭設
地面處理→彈線、立桿定位、鋪設墊板→擺放掃地桿→豎立桿并與掃地桿緊扣→裝掃地小橫桿,并與立桿和掃地桿扣緊→裝第一步大橫桿并與各立桿扣緊→安裝第一步小橫桿→安第二步大橫桿→安第二步小橫桿→加設臨時斜撐桿,上端與第二步大橫桿扣緊→安第三、四步大橫桿和小橫桿→安裝第二層與煙道連接桿→接立桿→……→加設剪刀撐→鋪設腳手板,綁扎防護及擋腳板、立掛安全網。
4.3.2根據構造要求在煙道四周用尺量出內、外立桿離墻距離,并做好標記。用鋼卷尺拉直,分出立桿位置,并用小竹片點出立桿標記。墊板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墊板必須鋪放平穩,不得懸空。
在搭設首層架體的過程中,沿四周對稱設四道斜支撐,拐角處雙向增設,待該部位與防護架與主體結構的連墻件可靠拉結后方可拆除。當防護架操作層高出連墻件兩步時,應采取臨時穩定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雙排架宜先立內排立桿,后立外排立桿。立桿接長時,宜先立外排,后立內排。
4.3.3腳手架搭設前需對地面進行清掃干凈,漏出水泥基礎;腳手架屬于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腳手架前需在地面放線,保證架體橫平豎直。
4.3.4橫向立桿之間的距離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定,但不允許超過1.8米,小橫桿允許長處100cm,不允許有長長短短出現,并且要把下部所有的能夠撞到人的部位管頭全部用安全管帽罩住。立桿要必須垂直,橫桿要水平。扣件要擰緊,要達到50n.m扭矩。
4.3.5搭設安全操作平臺,腳手板要滿鋪,禁止搭接,要對接,接頭下部要加設小橫桿,并且腳手板兩端要牢固綁扎,禁止有探頭跳板出現。操作平臺要加設1.2米和0.6米高的安全護欄兩道。操作平臺下部要掛設安全網,并且外部要加設安全立網。
4.3.6腳手架臺階步高400mm,步道兩旁要加設150mm高的踢腳板,并且要刷黃黑相間的警示線。
4.3.7腳手架應設剪刀撐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不少于5根。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夾角宜在45-60度之間;間距不大于15m。
(2)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宜采用搭接,應符合上述規定。
4.3.8腳手架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交叉支撐,水平架、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欄桿等等;
4.3.9腳手架的拆除
1)腳手架拆除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先拆非承重桿,后拆承重桿”的原則進行,按層從上往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層同時進行,即腳手板→連橫桿→大橫桿→剪刀撐→立桿。
2)拆除前,應對操作班組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交底人與被交底人履行簽字手續才可上崗作業。
3)在腳手架拆除前,先對腳手架進行全面支撐安全檢查,檢查扣件和支撐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在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開拆。
4)拆架子的高處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防滑鞋方可上崗操作。
5)在腳手架拆除范圍內,設置警戒區,并掛設警示標識,并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6)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閃落。
7)所有桿件在拆除時,應將桿上附著的扣件與桿件分離,在每層拆除后,應及時運至地面,嚴禁拋擲,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進行分類堆放。
8)需當天拆除的桿件盡量當天拆完,若當天拆不完,在下班前應將已松動的桿件重新固定,并在適當位置設置連接件,在確定連接牢固后人員方可撤離。
9)在拆架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10)拆架時嚴禁碰撞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
11)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嚴禁夜間拆除。
12)翻、掀、墊、鋪腳手板應注意站立位置,并應自外向里翻起豎立,防止外翻將腳手板內未清除的殘留物從高處墜落傷人。